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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一、单位概况
创办于1960年,创办人:卢嘉锡 院士;
研究领域:结构化学基础研究、晶体材料、应用化学、电化学;
研究机构设置:结构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晶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光电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材料化学与物理研究室、测试技术中心、信息中心;
产业化机构:福建福晶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创鑫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科厦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组成:专业技术人员272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名,研究员36名,博士生导师16名,在学研究生190名。
二、主要研究成果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四等奖1项;
国家发明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中科院科技进步特等奖: 1项 《新型非线性光学晶体低温相偏硼酸钡BaBO》
中科院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
中国专利金奖:
2项 《熔盐籽晶法生长低温相偏硼酸钡(β-BBO)单晶》(ZL85101617.0)获中国专利局评选的第三届(1993 年);
《用三硼酸锂(LBO)单晶体制造的非线性光学器件》(ZL88102084.2)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授予的第六届(1999年)中国发明专利金奖》;
论文与专著:在国内外发表科技论文2000多篇,出版多部学术专著和编译著;
专利申请与授权:
申请专利:国内 225件,国外10 件;
授权专利:国内 84 件,国外10件;
三、知识产权管理必要性
知识产权为我所研究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
我所人员流动性强;
国内外在相同领域的研究竞争日趋激烈;
技术成果转化需要知识产权有效保护;
四、知识产权管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
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
制度规范: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若干规定》
涉及对专利申请、著作权管理、技术秘密的保护、单位员工的保护义务、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认定
事前保证:
新入所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制度;
签署遵守我所知识产权保护的《保证书》;
激励机制:
《关于科研项目奖励及经费资助的规定》;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結构研究所关于科技收入的奖励规定》
六、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领导重视,员工保护意识较强;
管理经费有保证;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备管理知识和能力;
知识产权获得良好保护:
专利申请、授权逐年递增;
通过侵权诉讼,有力地维护单位权益;
2002年获""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获"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七、知识产权管理存在问题
政策导向:
整个社会背景以及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造成重申请,轻转移。尤其对公共研究机构而言,资金来源主要仍为国家科研资金,转移的主动性不够,其结果表现为研究浅尝则止,未能形成体系,并且与转移的技术要求有很大差距。
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仍显薄弱:
仅视为日常程序性的管理工作,未提高到战略高度;
仅重视个体成果保护,未能形成保护体系;
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重视不够,未能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重大决策,如合同谈判等。
八、展望
管理制度更新完善:
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不断调整,作为公共研究机构,有相应调整的必要;
加强专利战略研究:
促进本所高新技术研究体系化发展,提高本所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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