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于1984年12月,前身为福建省专利管理局,2001年7月更名为福建省知识产权局,2002年2月升格为副厅级,内设办公室、协调管理处、法律事务处和福州专利代办处4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制定全省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主管全省专利工作,负责专利执法,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
(四)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五)组织制定全省专利信息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省专利信息网络,推动专利信息传播,促进专利信息产业的发展。
(六)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负责管理专利许可贸易、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实施。
(八)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受理专利申请。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