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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力普局长对福建工作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0年07月29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7月29日,在福建省召开的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力普通报了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进展和重点任务,从六个方面肯定了近年来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福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后金融危机时期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知识产权是解决中国发展难题的切入点,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抓手。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福建实际,田力普局长对福建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福建的经济社会发展。他指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区域,是我国相当长时期的中心工作,锦涛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明确提出,“福建要增创发展优势,推动科学发展,就必须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福建省委也提出了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明确要求。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紧扣福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的客观需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措施,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体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拥有量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本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技术创和经济发展推动作用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二是瞄准企业,夯实基础,以知识产权引领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企业是市场经济竞争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力度,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清理误区,明晰发展脉络,增创发展优势,树立起知识产权的企业文化,夯实企业知识产权基础。要培育发展市场化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省内知识产权中介能力,引导企业提高对知识产权信息特别是专利信息的利用能力,帮助企业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三是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在知识产权交流中先试先行取得新突破。福建具有对台工作的特殊区位优势,在对台知识产权交流领域先行先试,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前不久海峡两岸两会商签了一个很重要的文件ECFA,同时还签署了《两岸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当前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对台工作。希望福建继续创新思路,进行积极探索,在协议的大框架下广搭平台,充分借鉴台湾乃至港澳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经验,多措并举发挥对外交流窗口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尽快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创新文化。孙春兰书记批示要求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在知识产权宣传上要进一步下功夫。我认为这更带有根本性。2007年我在福建讲过,中国搞知识产权历史不长、发展很快,很短时间就完成了立法,建起了队伍和体系,在执法方面也没落后。但很大的缺憾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文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方面和国际社会相比,中国的差距还很大。中央提出要自主创新,说明我们很多方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主创新,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是说我们现在还不是创新型国家。在不侵权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合理地借鉴、利用全人类的知识、技术、文化,这也是一个必经的阶段。但思想意识不能停留在这个阶段,必须走自主创新道路。这个转变根本在思想、在文化,这几年福建在知识产权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宣传培训措施,包括刚才授牌的中小学校,从中小学生抓起,让未来的年轻一代真正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带有根本性的。
田力普局长指出,当前,福建正面临着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两个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作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的省份,福建的发展对全国意义重大。他希望福建知识产权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勇于探索、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奋发努力,开拓进取,使知识产权工作在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新的重大作用。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继续给予福建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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