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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第五届论坛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文号:闽知管〔2010〕11号    2010年06月21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和2009年广西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7月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第六届联席会议暨第五届论坛。现将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论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7月6日(星期二)上午。
二、地点
福建会堂(福州西湖宾馆)五层省直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
三、参会人员
(一)“9+2”各方知识产权代表团,代表团由各方专利、商标、版权等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论坛演讲代表组成,每方代表团一般不超过4人(论坛有发言的5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
(三)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部分企业代表。
四、主要活动及日程
(一)7月6日上午9:00-9:30:举行泛珠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暨论坛开幕式;与会领导和代表合影留念。
(二)7月6日上午9:30-12:00:举办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论坛。
五、报到
福州市外代表于7月5日(全天)在西湖宾馆贵宾楼报到。
福州市内代表于7月6日上午8点在福建会堂五层省直厅报到。
请有关单位派员参加论坛,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庄敬 史一菱
    话:0591-87819279 87819179
    机:13600856139 13763868657
    真:0591-87817515
电子信箱:xtc@fjipo.gov.cn
 
附件: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第五届论坛参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泛珠三角地区△ 论坛  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2印发

 

 

(附件1):11号关于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第五届论坛的通知(省内)20100612201006210251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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