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省科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信息化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工商局、省检验检疫局、省广电局、省版权局、省林业厅、省法制办,各设区市保知办、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今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由我局牵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20号)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部署开展各系统宣传周活动,并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寄送我局,以便汇总上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次宣传周活动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联络员回执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 郭伟杰 0591-87812963 1360953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