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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座谈会召开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12月09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教育厅、省科协,出台了《福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并于今年 7 月确定了首批我省知识产权试点中学、小学各 10 家。 2009 年 12 月 1 日 ,省知识产权局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座谈会。这是我省首次面向中小学召开的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表明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又有新拓展。省知识产权局罗旋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首批 20 家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校长等,近 40 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对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进行具体布置,明确了试点中小学工作的总体目标、组织措施、工作内容与要求。会上,各试点中小学校长从学校重视程度、知识产权宣传形式、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体验活动及实践活动、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师生申请专利等方面,交流了各自学校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如何开展好试点中小学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在我省,是个新领域、新尝试,被列入福建省首批 20 家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的与会代表都对试点中小学工作表现出极大热情,表示要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罗旋局长在会上的讲话深入分析了国内外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情况和我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要求各试点中小学进一步普及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中小学生创新、创造、发明的实践能力,成为全省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模范和领头羊。她强调,下一步要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中小学师生的知识产权培训;二是发挥校园兴趣小组作用,通过活动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创造创新的兴趣;三是开展闽港中小学知识产权夏令营活动,并加强海峡两岸中小学知识产权交流;四是加强试点学校的沟通联系,互动交流学习、共同提高;五是将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座谈会制度化;六是省知识产权局向试点中小学开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为试点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罗旋局长还对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三个配”要求:一是配合省局开展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加强对各试点学校的指导和帮助;二是配合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把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工作纳入其中;三是配套资金要跟上。 (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史一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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